數千年前,印度(India)已成為無數族群的家園,他們各自保持自己的獨特文化。印度共有十四種主要國家語言,加上數百種口語。複雜的印度「種姓」制度進一步將族群分成無數社會階層、職業群體和「表列部落」。
「表列部落」包含逾三千萬名印度人和數個大型族群,如比爾族(Bhil)、貢德族(Gond)和桑塔爾族(Santal),但當中也有許多小型表列部落可按其社會制度、婚姻習俗、語言、宗教和某程度的獨特性作區分。表列部落民族有別於鄰近其他族群,這些部落自成一種獨特的社會群體,這些被視為「賤民」的部落形成印度最低種姓。由於他們非常落後,印度政府嘗試將他們帶回政治和經濟生活的主流。一九四九年,「賤民」被視為非法,這些部落以特別處理方式來「排列」。
許多表列部落居於印度的特定地區,其他族群則散居國內不同地方,當中許多族群與世隔絕。大部份族人當農夫,仍有少數部落以狩獵和採集維生。一般而言,表列部落被歸入以下其中一類:在叢林狩獵和採集食物;輪流耕作;在固定地方務農;受雇的農工;飼養動物;從事家務行業或各類職業。
從事輪流耕作的部落通常住在他們耕種的農田附近,他們先燒毀田上的植物來清理農地,再以原始的工具預備田地。收成後,他們會另選新農地耕種下一輪農作物。族人主要種植穀物和水果,如有需要,他們會以叢林產物來補充食物;他們會到農場打工賺取額外收入。只有極少數部落仍是半遊牧民族,每年遷居三至四次,以狩獵或捕捉小動物。
大部份表列部落居於小社區,常有脆弱的領導結構。部落社會以家庭為基本單位,其社會主要部份之一就是婚姻習俗。這些部落大多盛行同族通婚,意即只跟所屬社群人士結婚。雖然許多年輕人仍尋求家長的意見,但他們能自由選擇結婚對象。極少部落須向女家支付「禮金」,有時這費用高昂,當中包含許多工作和祭物,故新祈的家人要儲備足夠資金。
宗族的重要性僅次於家庭。宗族由數個家庭組成,他們是同一先人的後代。當中需要經濟援助或有人離世,所有宗族成員便聯手協助有需要的家庭。許多宗族常在同一單位一起工作,以便善用其農地和家族財產。
許多部落社區擁有豐富的藝術、音樂和舞蹈文化。族人透過裝飾家居、衣服穿著和刺繡,以裝飾身體的簡單飾物來展現其藝術品味。紋身的風俗相當普遍,許多部落人士穿著較少衣服,讓身上的紋身被看見。音樂方面,音調在限制的範圍內。他們的部落舞蹈亦只是數小時內不斷重複幾個動作。族內沒有特別的歌者或舞者,反而所有男女老幼都參與唱歌和跳舞。
極少數小型部落沒有母語福音資源;部份大型部落是宣教機構的焦點。然而需要決心努力以接觸仍位處偏遠的族群。
許多表列部落深受鄰近更具勢力的印度教教徒影響,故他們已放棄傳統習俗,現時跟隨印度教習俗,特別是印度教祭司和學者的最高種姓婆羅門(Brahmin)。雖然部份族人仍持守民間宗教,但部落主要信奉印度教。